高雄一名人妻因丈夫外遇提告小三,雖在一審獲判賠25萬元,但最終敗訴。原因在於她與丈夫簽訂的「和解書」中,未仔細閱讀到關鍵條款,最終失去對小三的索賠權利。這起案件揭示了和解文件中的細節如何影響最終判決。追心今天就來和大家深入探討這起事件,並提供一些處理感情糾紛時的實用建議。
發現內衣褲揭開婚外情序幕 小三坦承墮胎三次
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109年,人妻在丈夫工作租屋處的浴室內,意外發現一件不是屬於她的內衣褲,這一發現讓她感到不安。然而,在聽信家人的解釋後,她誤以為那是丈夫胞弟女友的衣物,因此並未深入追究。不料,事情並未因此結束。
到了112年4月27日,事情突然有了戲劇性的轉折。這名小三主動打電話給人妻,不僅公開承認與她丈夫的不倫戀情,還稱即將與她丈夫分手。她甚至驚爆與丈夫同居多年,並曾墮胎三次。這樣的重磅訊息讓人妻徹底崩潰,認為自己的配偶權遭到嚴重侵害,於是向法院提告,要求小三賠償50萬元。
小三辯稱不知情 法官認定故意侵害配偶權
面對這起訴訟,小三辯稱自己並不知道對方已婚,並指稱是丈夫謊稱未婚,才讓她陷入這段感情中。此外,小三還辯稱,人妻與丈夫並未共同居住,婚姻早已名存實亡,因此她並未侵害配偶權。然而,法院調查後發現,早在109年,小三已經知道丈夫的婚姻狀況。根據法院記錄,小三在112年4月28日發給人妻的簡訊中,坦承曾勸告丈夫「你有婚姻,不可以」,這顯示她早知對方已婚,卻仍選擇發展不正當的關係,構成了故意侵害人妻的配偶權。
因此,法院認定小三的行為確實構成侵害配偶權,一審判決小三需賠償25萬元。然而,事情並未到此結束,案件在後續的發展中出現了意想不到的轉折。
和解書成關鍵:漏看條款導致人妻索賠失敗
就在案件進行期間,這對夫妻之間達成了和解,丈夫同意支付妻子10萬元作為補償。雙方簽署了一份和解書,而這份文件中包含了一項關鍵條款:「拋棄對於小三25萬元之本金及利息債權」。也就是說,人妻在簽署這份和解書的同時,放棄了對小三的索賠權利。
然而,人妻在事後主張自己並未仔細閱讀和解書內容,並稱漏看了這句關鍵條款。但法官不採納她的辯詞,認為她在簽署和解書時已經表明放棄對小三的索賠,最終在二審判決中駁回了她對小三的賠償請求,全案定讞。
追心提醒:處理情感糾紛時 千萬留意文件細節
這起案件讓我們看到,在處理感情糾紛時,文件中的每一句話都可能對最終結果產生重大影響。追心認為,無論是婚姻中的一方還是面對法律糾紛的當事人,絕對不能輕忽任何法律文件的細節。尤其是像和解書這類涉及權利放棄的文件,簽署前務必要仔細閱讀,必要時尋求專業法律意見,避免因一時大意而喪失合法權利。
此外,夫妻之間即便達成和解,若牽涉到第三方(如小三),必須確認和解的範圍與條款,避免未來發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。
情感糾紛須理性處理 認真對待法律文件
在婚姻生活中,遭遇感情上的背叛無疑是令人痛心的經歷。然而,無論是面對感情破裂還是處理法律訴訟,理性和謹慎始終是最重要的。這起案件提醒我們,簽署法律文件時,不可忽視任何細節。追心建議,若遇到感情糾紛或涉及法律問題,務必審慎處理,並及時尋求專業協助,確保自身權益不被忽視。